进口角钢品种多为大型、小型角钢及特殊形状角钢,出口品种多为中型角钢如6号、7号等。
GB/T2101-2008(型钢验收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);GB/T706-2008(代替GB/T9787-88 GB/T9788-88)(热轧等边/不等边角钢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);JISG3192-94(热轧型钢的形状、尺寸、重量及其容许差);DIN17100-80(普通结构钢质量标准);ГОСТ535-88(普通碳素型钢技术条件)。
型号不表示同一型号中不同边厚的尺寸,因而在合同等单据上将角钢的边宽、边厚尺寸填写齐全,避***用型号表示。热轧等边角钢的规格为2#-20#。
根据上述标准的规定,角钢应成捆交货、其捆扎道次、同捆长度等应符合规定。角钢一般属裸装交货,运输和储存均需要注意防潮。
角钢的交货长度分为定尺、倍尺两种,国产角钢的定尺选择范围根据规格号的不同有3—9m、4—12m、4—19m、6—19m四个范围。日本产角钢的长度选择范围为6—15m。
角钢的规格用边长和边厚的尺寸表示。目前国产角钢规格为2—20号,以边长的厘米数为号数,同一号角钢常有2—7种不同的边厚。进口角钢标明两边的实际尺寸及边厚并注明相关标准。一般边长12.5cm以上的为大型角钢,12.5cm—5cm之间的为中型角钢,边长5cm以下的为小型角钢。
不等边角钢广泛应用于各种金属结构、桥梁、机械制造与造船业、各种建筑结构和工程结构,如房梁、桥梁、输电塔、起重运输机械、船舶、工业炉、反应塔、容器架以及仓库等
角钢几何形状偏差的允许范围在标准中也有规定,一般包括弯曲度、边宽、边厚、**角、理论重量等项,并规定角钢不得有显著的扭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