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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出口角钢的定货一般以使用中所要求的规格为主,其钢号为相应的碳结钢钢号。也是角钢除了规格号之外,没有特定的成分和性能系列。
我国进口、出口角钢各有一定批量,主要从日本、西欧进口。出口输往地区主要为港澳、东南亚、拉美及阿拉伯国家等。出口生产企业主要为辽宁、河北、北京、上海、天津等省市的钢铁厂(轧钢厂)。
角钢几何形状偏差的允许范围在标准中也有规定,一般包括弯曲度、边宽、边厚、**角、理论重量等项,并规定角钢不得有显着的扭转。
GB/T2101-2008(型钢验收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);GB/T706-2008(代替GB/T9787-88 GB/T9788-88)(热轧等边/不等边角钢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);JISG3192-94(热轧型钢的形状、尺寸、重量及其容许差);DIN17100-80(普通结构钢质量标准);ГОСТ535-88(普通碳素型钢技术条件)。
型号不表示同一型号中不同边厚的尺寸,因而在合同等单据上将角钢的边宽、边厚尺寸填写齐全,避***用型号表示。热轧等边角钢的规格为2#-20#。
(2)性能指标:考核角钢性能的检验项目主要为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。指标包括屈服点、抗拉强度、延伸率及弯曲合格等项。
角钢的规格用边长和边厚的尺寸表示。目前国产角钢规格为2—20号,以边长的厘米数为号数,同一号角钢常有2—7种不同的边厚。进口角钢标明两边的实际尺寸及边厚并注明相关标准。一般边长12.5cm以上的为大型角钢,12.5cm—5cm之间的为中型角钢,边长5cm以下的为小型角钢。